鄂尔多斯市信访局2024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综合保障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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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要求,鄂尔多斯市信访局特编制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报告在鄂尔多斯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年度报告栏目中公开发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尔多斯市信访局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苏都街和乌力吉路交汇处博宇广场3层329室;电话:0477-8580865;电子邮箱:ordosxf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我区信访工作实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人民至上,以及时、准确为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媒介的宣传作用,不断规范和完善信访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根据《条例》要求,不断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公开广大人民群众所关心和想了解的信访相关信息。2024年,网站共发布工作动态106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1条;“鄂尔多斯信访”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93期,图文信息257条,阅读量64267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不断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严格抓好依申请事项公开工作。2024年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条,无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先审后发”、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多项制度,对发布信息的格式、排版、文号等进行明确规范,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权威;做好信息发布链接和政策文件有效期限的日常巡检工作,避免出现文不对标或失效文件未标识等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平台建设。及时动态调整门户网站栏目、优化栏目页面设置,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定期组织开展门户网站系统巡检、自检,及时查漏补缺,提高信息发布的频率和质量,提升信访工作的社会知晓率。

   (五)强化监督保障。坚持以学促干,组织有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坚持以督促效,定期开展检查督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服务信访群众的信息内容仍不够丰富、广泛;二是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仍有差距,政务公开的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认真按照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新任务,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充分利用市信访局网站,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关切的信访问题,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知情,让人民群众监督,保障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我局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做好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学习交流活动,将公开标准和各项工作要求等内容弄懂学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4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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