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以 “五字诀” 解锁信访法治化新密码
立足于“防”,筑牢源头治理防线
一是前置预防,构建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信访源头治理提升行动,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完善决策出台机制和程序,规范部门依法履职行为,健全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员、信访代办员和工作专班作用,构建“源头预防、排查研判、防范处置、化解销号”的常态化社会风险预防治理机制,全力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和信访工作质效,控制增量、减少存量,着力构建源头治理新格局。截至目前,已有487名信访代办员投身信访代办工作,代办案件42件,已推动化解39件,代办化解率92.8%。
二是清单链调,完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一站式”矛调中心作用,升级“333点单挂号”信访代办工作模式,构建覆盖乡镇、便捷高效,“全域代办、全程代办、全员代办”工作运行机制。打造以旗级“一站式”矛调中心为主导,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人民调解中心、联合接访中心、诉调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为支撑,以N个品牌工作室为补充的“1+5+N”链式调解阵地体系。选聘3名退休法官、律师及行业专家组建“调解专家库”调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稳控前”。1—3月份,8名法律服务者参与矛盾调解案件70件。
三是一线下沉,化解疑难积案。强化领导带头作用,优化全旗领导干部公开接访下访实施办法,实行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固定接访日、班子成员定期到包联村下访机制。聚焦矿区塌陷区历史遗留、土地草牧场权属纠纷等复杂信访问题,深入一线督查化解,按照“分层分类”原则纳入台账管理,依据“双交双办”原则转交责任部门和工作专班,采用“一案一专班”“一案一对策”方式,分类处置,推动信访积案化解。目前,重点信访问题落实县级领导包案58件、已达成解决意向2件。
四是分层过滤,实现逐级化解。做强村级“前哨所”,借助信访代办员、网格员全面摸排苗头性、潜在性矛盾纠纷隐患,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优镇级“主战场”,发挥工作专班作用解决复杂信访难题;做实旗级“终点站”,依托旗“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整合各方资源力量,促进问题有效解决。
着眼于“准”,夯实受理办理根基
一是暖心接访,提升服务体验。改造升级群众来访接待大厅,与“一站式”矛调中心有机融合,强化涉法涉诉、调解、联合接访、法律咨询等功能。坚持来访必登,推行“望闻问切”四诊工作法,完善6张法治信访“告知单”,让信访群众清晰了解信访流程。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达100%,信访事项按时办结率达100%。
二是精心交办,确保责任明确。进一步规范信访行为,建立“首接规范、首交精准、首办负责”初信初访工作责任制。实行转交办信访事项逐级审批制,精准交办信访事项。统一交办标准,甄别问题性质、管辖层次及是否受理,明确信访事项化解责任,交办责任单位的同时抄送分管旗领导,强化统筹协调。通过《信访要情动态》总结规律、指导工作。
三是贴心办理,优化办理流程。聚焦信访前、中、末三端,将查、调、督相结合。完善依法分类处理清单和依法办理流程图,确保群众诉求依法依规处理。建立答复预审制度,信访部门严格审核诉求回应、文书格式等内容,办理过程做到“两见面一现场”(办前见面、办后回访、现场调解),意见书做到“五必须”(必须有基本情况、主要诉求、调查核实情况、办理结果或处理意见、处理依据、救济途径)。实施信访处理意见“双审双签”制度,由业务分管和信访分管负责人分别审核签字。坚持“信访联席会议机制”,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作用,建立“1+N”信访公开听证评议制度,组建信访工作专家库,将听证贯穿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全过程;探索复查会审机制,绘制复查工作规程和“流程图”,邀请社会力量参与案件复查,提升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质效。
聚焦于“解”,打出多元化解组合拳
一是事前研判,把握问题关键。实行“联合接访中心 + 代办常态化 + 信息化”治理模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信访代办员、网格员等深入一线走访排查,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和领导干部下访工作。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纳入台账、汇总梳理,强化分析研判预警,关注草牧场纠纷、农民工讨薪等共性问题,为旗委、政府提供合理化建议,以信访事项解决推动实体问题解决。
二是事中化解,创新调解模式。建立“信访听证 + 调解 + 司法确认”机制,创新采用“行政调解挺在前面、行业调解及时跟进、人民调解持续加力、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最终兜底”五层过滤调解模式,形成环环相扣、梯次推进的调解格局,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事后处置,巩固化解成果。做实复查工作,将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化解矛盾贯穿复查始终。完善信访事项复查制度,以复查检验和督促前端处理规范,提升复查复核质效和公信力。同时,加强已终结信访事项的后续管理,做好来访接待、释法解惑、情绪疏导、帮扶救助等工作。
落实于“督”,拧紧信访工作责任阀
一是精准调度督导,提升工作效能。创新推行“提醒、预警、督办、建议”的“四函递进”工作机制和“三督三函”工作机制,对初信初访晾晒督、重点事项挂牌督、带案下访精准督,对重点工作和重点案件提级研究推进。1—3月份共下发提醒函、督办函6份,有效提升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是精细督查问责,强化责任落实。深化信访部门与旗党政两办督查部门、纪检部门、巡察部门联动,加大对事权单位办理信访问题的监督力度。通过多种方式查找信访问题根源,落实工作责任。细化“三项建议”权提出、反馈等制度,强化复盘溯源,重点对首问责任、办件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信访事项依法按时处理到位,对履职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根植于“教”,奏响依法信访主旋律
一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举办全旗信访工作法治化专题培训班,采用“请进来、走出去”方式,邀请自治区、市信访局业务骨干授课,组织各镇、信访局业务骨干赴发达地区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和信访工作法治化,拓宽干部视野、创新工作思路,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已组织培训2期,外出学习1期,参与人数达186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28份。
二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线上利用形象化动漫、情景化场景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线下通过展板、手册、集市宣传等形式,在旗、镇“社会治理中心”等地广泛宣传信访法治化“路线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三是严格依法联动处置,维护信访秩序。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完善政法、信访、公安、法院、检察、司法等多方联动常态化依法处置非访缠访闹访工作机制,定期研判、全面排查,落实涉众型信访各部门职责,坚决维护正常信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