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综合保障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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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要求,鄂尔多斯市信访局特编制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报告在鄂尔多斯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年度报告栏目中公开发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尔多斯市信访局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苏都街和乌力吉路交汇处博宇广场3层329室;电话:0477-8580865;电子邮箱:ordosxf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着力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网站共发布工作动态83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5条,“鄂尔多斯信访”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98期,图文信息283条,阅读量57000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我局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给予书面回复未发生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被纠正结果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鄂尔多斯市信访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审批制度》等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明确分工、优化流程,及时主动公开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强化本局发布信息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做好栏目的日常更新维护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务信息业务培训,强化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定期开展网站自查和政务新媒体使用情况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监督保障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更新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相关科室和人员工作职责、任务。明确分管领导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压实工作责任,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办,对生成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程序上网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平时考核和年度绩效指标考核,做到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特别是在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型等方面还有所欠缺。二是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缺乏主动性,主动公开的大多数都是工作动态。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特别是对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项目的信息要及时公开,以增强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同时,继续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管理,提高对申请人申请要求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及时了解人民群众信息公开需求,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鄂尔多斯市信访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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