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效显著!领导带头包案促进信访突出问题成批化解

来源:《内蒙古新闻广播》官方微信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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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一年来,在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信访局指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全力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与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相适应、相协调、相一致、相衔接的制度规范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得到加强。

     

    对于《信访工作条例》你了解多少?在《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副局长郭宝琴、来访接待一处处长李越做客《行风热线》直播间,就大家关注的《条例》的主要内容以及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流程等问题进行了详解的介绍。

    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副局长郭宝琴

    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来访接待一处处长李越

     

    《条例》出台有何重大意义?

    《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党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新时代信访制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重要意义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条例》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

    制定出台《条例》,坚持党中央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对于提高党领导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必将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第二,《条例》是坚持人民至上、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

    制定出台《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畅通群众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通道,对于推动信访工作充分发挥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作用,当好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具有重要意义,必将进一步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厚植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

    第三,《条例》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制定出台《条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纵深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对于提高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及时反映群众呼声,着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必将推动信访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加适应形势和任务需要,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条例》围绕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职责任务、处理程序、监督体系等进行顶层设计,共6章50条,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1、规定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

    明确了《条例》的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对信访工作的地位作用、指导思想、主要原则以及工作要求等方面作出规定。

    2、规定信访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

    确立了党领导下的信访工作体制和格局,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明确党委、政府、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信访部门以及各方力量在信访工作中的定位和职责,同时明确了信访工作的保障措施。

    3、规定信访事项处理程序

    明确各类信访事项提出、受理、办理的形式、渠道、程序和方式,体现了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处理信访事项不同的程序要求。

    4、规定信访工作监督体系

    健全信访工作监督机制,对责任追究的情形和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

    《条例》与国务院《信访条例》相比有哪些方面创新和新的要求? 

    《条例》与国务院《信访条例》相比,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创新: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条例》是党内法规。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将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写进法规,对新时代党领导下的信访工作格局体制机制作出全新的界定。

    二、适用范围全覆盖

     从国务院《信访条例》仅适用于行政机关,扩展到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所有开展信访工作的主体,实现信访工作领域全覆盖。

    三、完善信访事项处理程序

    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制度改革成果进行系统整合提升。

    这里主要有2个明确:

    一是明确信访事项提出和受理的基本要求。比如,对信访人,明确提出信访事项可以采用的多种形式(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来访);

    二是明确信访事项办理的基本程序。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到位一处理”要求作为总的要求,明确具体办理信访事项的要求。

    四、构建完整的信访工作监督体系

    突破了国务院《信访条例》仅规定信访部门督办特定事项的局限,构建起包括监督责任、监督机制、责任追究等监督体系,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实现有序衔接。(这里主要是三个强化:一是强化党委和政府监督;二是强化信访部门监督;三是强化责任追究)

    五、更加便利群众

    《条例》在便利群众上主要体现“三个更加,三个可”,即,信访事项提出更加便捷、信访事项化解更加高效(信息共享),信访事项办理更加透明;与此同时,办理过程、办理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评价。

    《条例》实施一年以来,在学习宣传贯彻方面我区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有哪些?

    从2022年2月25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条例》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高度重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安排,自治区信访局采取一系列有效工作措施,深入推进工作,确保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取得实效,《条例》在内蒙古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主要是从三个坚持入手落实。

    第一坚持高位推动,抓住关键少数。

    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2022年4月15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率先传达学习《条例》,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学好用好《条例》,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推动内蒙古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要求,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和法检党组或理论中心组都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条例》,充分发挥了领导带头,示范引领的作用。

    第二坚持多措并举,开展五项工作。

    1、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2022年4月28日,自治区信访局、信访局在呼和浩特启动以“贯彻信访工作新《条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为主题的《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其他盟市在当地举办活动,开启了全区各地区各部门学习宣传《条例》活动的序幕。

    2、扎实开展“五个一”“五进”活动。“五个一”:举行一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组织一系列集中培训、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撰写一篇心得体会、举办一次座谈研讨会。与此同时,多种形式推动《条例》学习宣传“五进”,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机关。

    3、深入开展宣讲工作。全区信访系统成立了由300余人组成的62支宣讲小分队,宣讲《条例》近千场。其中自治区信访局局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向各地各部门宣讲《条例》52场。各地区将《条例》纳入本级党校(行政学院)主题班培训内容,面向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培训。

    4、组织开展创作大赛。为了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解读《条例》、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感人故事,在全区组织开展了学习宣传《条例》视频、图文、书法、摄影创作大赛。在全国信访系统《条例》网络正能量创作作品大赛中,我区2部作品荣获优秀奖,自治区信访局荣获优秀组织奖。

    5、大力开展多平台宣传报道活动。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扩大《条例》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多角度全方位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第三坚持完善配套措施,助推《条例》落实落地。

    在构建信访工作新格局方面。自治区党委、政府按照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新时代信访工作格局的要求,从以下三个方面开拓创新、多措并举。

    1、2022年以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6次、政府常务会5次学习贯彻《条例》、研究部署信访工作。自治区坚持把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为加强党对信访工作领导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用,为全区信访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2、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定印发了贯彻落实《条例》措施及责任分工方案,明确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工作任务,定期督促推进。

    3、围绕贯彻落实《条例》,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和阅批群众来信工作的意见》,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定信访工作“三函(提醒、督办、问责)一约谈”实施办法,定期通报接访、包案、阅信情况,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阅信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修订了《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职责任务、工作制度,有效发挥了信访工作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用。

    在完善信访工作业务流程方面。进一步完善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规程、网上信访事项办理细则等业务规范,积极推进《条例》配套措施立、改、废工作。2022年5月1日以来,自治区已制定出台3件、修改5件、废止4件;各盟市及自治区相关部门已制定出台配套措施24件,实现了新旧《条例》的有效衔接,有力保证了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条例》实施一年以来,我区信访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一年来,自治区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实施《信访工作条例》,着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保障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表现,可以概括为“四个坚持”。

    1、坚持领导带头包案,发挥头雁效应。

    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工作理念,坚持把化解信访积案作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推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健全自治区党委常委和政协主席包联盟市、政府副主席包联领域、省级领导包案督查化解重点信访事项的工作机制,形成了我区“地区+领域+重点事项”协同化解格局,省级领导率先垂范,亲自推动解决了一大批信访事项。   

    2、坚持人民至上,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部署开展了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信访稳定四个重点的全区“化积案、治重访、促稳定”攻坚行动。一大批时间长、涉及面广、化解难度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骨头案”、“钉子案”得到有效解决,受到中央信访联席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充分肯定。《人民日报》刊发内蒙古全力化解信访积案经验做法。

    3、坚持系统治理,促进信访突出问题成批化解。

    坚持“系统抓、抓系统”,聚焦营商环境、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进“五个大起底”、清理“双拖欠”、环保督查等行动,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属地责任 合力解决全区信访突出问题的分工落实方案》,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全部实行既交责任地区也交行业部门,落实领导包案的“双交双包”机制。部署开展了住建领域信访积案、涉法涉诉信访事项、退役军人信访矛盾化解“百日攻坚”行动。截至目前,累计解决了房地产遗留问题项目2970个、140.06万套,化解涉法涉诉信访事项688件,化解13类退役军人信访问题、惠及2.1万人。

    4、坚持信访制度改革,夯实基层基础。

    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压实责任,提升基层化解矛盾能力和水平,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逐人逐案落实化解和稳定方案。兴安盟等地探索建立信访代办制,全区1081个苏木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推动群众反映问题在基层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办。

    总的看,全区信访治理效能呈现“五下降、三提升、一好转”态势(即主要指标“五下降”;各级党委、政府对信访工作重视程度普遍提升,网上信访总量比重明显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三提升”;“一好转”即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2022年以来全区8个旗县被评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自治区信访局在全国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今年在推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方面,自治区有哪些举措和要求?

    今年结合在全党全国内开展的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我区信访工作有五项重点工作:就是深入开展“《信访工作条例》落实年、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信访代办制、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五项重点工作,目的是强化“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提质量”,推动全区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安排部署《条例》落实年工作

    按照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信访局和自治区部署要求,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信访局安排部署开展《条例》落实年活动,并于5月份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厅联合发文安排《条例》主题宣传活动。

    二、以《条例》落实年为契机,推动重点工作任务完成

    1、抓好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有效遏制信访增量。以更大力度、更实作风,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抓好信访代办制工作,打造“家门口”信访服务体系,开展好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活动,强化首接首办,提升群众初次信访事项办理质量。

    2、抓好常态化信访积案化解,切实减少信访存量。持续深入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常态化,持续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包案,推动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化解。

    3、抓好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扎实开展《条例》配套政策措施的立、改、废、释工作,进一步构建新时代信访工作格局,进一步提升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

    三、在《条例》落实年活动中要做到四个“结合”、四个“深入”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条例》实施一周年为契机,主动作为,积极进取,切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做到四个“结合”,即结合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推进大兴调查研究、结合推进“八五”普法、结合推进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两件大事。做到四个“深入”,即深入开展《条例》“五进”活动,深入开展《条例》全媒体宣传,深入开展《条例》宣讲研讨,深入推进《条例》建章立制。

    总之,作为祖国“北大门”、首都“护城河”,内蒙古肩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边疆安宁的重大政治责任。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实施《条例》,坚持人民至上、人民信访为人民的理念,关心群众疾苦,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把信访工作真正做到群众心坎上。同时,依法依规受理办理信访事项,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推动《条例》在祖国北疆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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