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信访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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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信访局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协调指导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各旗区、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信访工作。

(二)承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批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向各旗区、各部门、各单位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和信访责任制落实,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等建议。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四)负责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分析信访形势,总结经验做法,向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五)负责信访改革。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市信访部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培训工作。

(七)负责鄂尔多斯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八)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信息发布和对外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鄂尔多斯市信访局部门决算只包括局本级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鄂尔多斯市信访局

行政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财务、资产管理、应急管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协调指导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和信访工作改革任务。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纪检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及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信访队伍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等。

(二)综合指导科

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指导意见。综合协调全局信访业务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信访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组织推进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制度建设、调查研究、经验推广等相关工作。

(三)督查科(法规科)

负责督促检查各旗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情况。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领导包案、三跨三分离等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协调指导和管理使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加强信访法治宣传,协调推进依法逐级走访、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律师参与信访等工作。承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相关法律诉讼事务。负责受理办理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

(四)办信科(人民建议征集科)

负责受理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来信、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信访热线等方式反映的信访事项。承办并督办上级信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转送、交办、批办的来信和网络信访事项。统计分析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处理、研究、报告公民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检查各旗区、各部门、各单位办信和网络信访工作。

(五)来访接待科

负责组织接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访工作,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承办领导同志批办、转办的来访事项。负责办理国家、自治区信访局和市委市政府转送、交办、督办的来访事项。统计分析到国家、自治区信访局和市本级走访以及相关上访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制定国家、自治区和市内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信访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驻京、驻呼信访工作。协调指导到北京、自治区非接待场所人员劝返工作。组织协调引导市党政办公区涉访人员到指定场所反映问题。负责规范市信访局来访接待场所秩序。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违法行为。指导检查各旗区、各部门、各单位来访接待工作。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收入总计783.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80.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72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780.5万元,其他收入0.1万元。2020年预算收入总计783.32万元,支出总计773.95万元。本年收入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较少万元,原因是2019年预算追加一笔项目名称为视频信访系统转向建设的项目,该项目不在2019年的预算项目内。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783.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780.6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72万元;支出总计783.32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37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78.01万元,下降-9.10%;支出总计减少-78.01万元,下降-9.10%。主要原因:一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部分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有所减少;二是因政府购买人员减少,相关工资、社保有所减少;三是2019年在城川民族培训学院举办2期全市信访系统业务培训班,因疫情影响,2020年未举办大规模培训。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780.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0.50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10万元,占0.0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77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77万元,占63.30%;项目支出284.17万元,占36.7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82.6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18万元;支出总计782.6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8.73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78.11万元,下降-9.10%;支出减少-78.11万元,下降-9.10%。主要原因:一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部分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有所减少;二是因政府购买人员减少,相关工资、社保有所减少;三是2019年在城川民族培训学院举办2期全市信访系统业务培训班,因疫情影响,2020年未举办大规模培训。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7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77万元,占63.30%;项目支出284.17万元,占36.7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9.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3.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较上年增加9.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付一名干部的抚恤金,导致较上年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56.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以及办公设备购置,较上年减少-12.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用经费没有支出邮电费、取暖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导致公用经费较2019年减少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6.58万元,支出决算为13.76万元,完成预算的83.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4.08万元,支出决算为13.54万元,完成预算的96.2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的8.8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由于疫情期间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减少。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3.7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4万元,占98.40%;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占1.6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5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维护费、加油费及保险费用,车均运维费13.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5.35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较少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单位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节省日常出差开支,进行公务用车派送。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22万元,接待2批次,共接待24人次。主要用于一是自治区信访局来我市调研接待产生费用;二是全市召开大型工作会议期间接待旗区相关人员餐费。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减少公务接待。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必须达到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  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年未进行三方机构绩效评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组织对信访工作业务经费项目 ‘三项工作业务经费项目 视频信访系统线路租赁经费项目 信访储备金及信访系统推广应用经费 驻京、驻呼及重点工作专项经费5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共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信访工作业务经费项目 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96分。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90.8万元,完成预算的90.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我局举办培训及各项调度会议来提升全市信访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及时调度、汇报等工作相结合,顺利完成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通过购买各专项设备和提升系统应用,来加强机关人员工作软硬件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发现主要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暂无解决措施。

附件1: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自评)表

2020年度)

填报单位(章):鄂尔多斯市信访局

联系人: 侯明                   

 

电话:15134883353

项目名称

信访工作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信访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信访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0

100

90.8

10

90.80%

9.08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00

100

90.8

90.8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全年举办2次以上培训及各项调度会议来提升全市信访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及时调度、汇报等工作相结合,顺利完成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通过购买各专项设备和提升系统应用,来加强机关人员工作软硬件建设。

通过全年举办2次以上培训及各项调度会议来提升全市信访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及时调度、汇报等工作相结合,顺利完成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通过购买各专项设备和提升系统应用,来加强机关人员工作软硬件建设。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举办各项有利于全市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及业务知识提升的培训。

≥2次

2次

5

5

 

举办全市信访工作会议、调度会等重要会议。

≥3次

3次

5

5

 

质量指标

培训合格率

≥95%

94%

5

0.98

 

年度信访工作考核率

≥85%

85%

5

5

 

时效指标

培训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20日前

2021年12月20日前

5

5

 

成本指标

举办2次全市信访工作业务培训班费用。

≤30万元

29万

10

9.6

 

 

举办全市信访工作调度会议费用。

≤10万元

9万

5

4.5

 

 

购买提升信访干部工作各项设备。

≤10万元

9万

5

4.5

 

 

保障机关人员办公费、差旅费、公车运行费等保障。

≤50万元

43万

5

4.3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使有诉求的信访群众能够有诉可求,有地可求,有苦可诉。

有效提高

有效提高

15

14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使信访干部及时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

持续保持

持续保持

15

14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使群众更加便捷多渠道反映诉求。

≥80%

80%

5

5

 

指标2:群众反映诉求满意度

≥80%

80%

5

5

 

总分

90

90.96

 

 

2. “三项工作业务经费 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79分。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19.1万元,完成预算的63.6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深入推进全市信访工作党的建设、改革调研以及意识形态等方面的提升,开展三项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发现主要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暂无解决措施。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自评)表

2020年度)

填报单位(章):鄂尔多斯市信访局

联系人: 侯明                   

 

电话:15134883353

项目名称

“三项”工作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信访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信访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0

30

19.1

10

63.65%

6.36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0

30

19.1

63.65%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为深入推进全市信访工作党的建设、改革调研以及意识形态等方面的提升,开展三项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方面培训。

≥4次

2次

5

2.5

 

完成改革调研次数。

≥5次

3次

5

3

 

 

质量指标

改革调研完成率

≥90%

88%

5

4.8

 

 

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方面培训合格率

≥90%

88%

5

4.8

 

时效指标

完成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21年12月20日前

2021年12月20日前

5

4

 

成本指标

完成党的建设各项经费支出

≤10万元

7万

5

3.5

 

 

完成意识形态方面工作建设经费保障

≤10万元

7万

10

7

 

 

保障改革调研经费

≤10万元

5万

10

5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使机关干部职工能够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方面有所提升。

有效提高

有效提高

15

14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通过培训及调研,提高全市信访干部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认知水平。

持续提高

持续提高

15

14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部对机关改革成果满意度。

≥90%

905

10

10

 

总分

100

78.96

 

3. 视频信访系统线路租赁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5分。全年预算数为9万元,执行数为8.8万元,完成预算的97.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继续支付视频信访线路租赁费来保障全市信访系统线路畅通,并继续与自治区、各旗区、各苏木乡镇、各嘎查村互联互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发现主要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暂无解决措施。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自评)表

2020年度)

填报单位(章):鄂尔多斯市信访局

联系人: 侯明                   

 

电话:15134883353

项目名称

视频信访系统线路租赁经费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信访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信访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9

9

8.8

10

97.80%

9.78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9

9

8.8

97.8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继续支付视频信访线路租赁费来保障全市信访系统线路畅通,并继续与自治区、各旗区、各苏木乡镇、各嘎查村互联互通。

通过继续支付视频信访线路租赁费来保障全市信访系统线路畅通,并继续与自治区、各旗区、各苏木乡镇、各嘎查村互联互通。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全年完成系统线路调试服务

≥1次

1次

20

20

 

质量指标

确保每次使用信访系统线路保障畅通

≥98%

97%

10

9.9

 

时效指标

及时与自治区、全市各级信访系统线路沟通,有问题及时改进。

2021年1月至12月

2021年1月至12月

10

10

 

成本指标

保障视频线路租赁费支付。

≤9万元

8.8万

10

9.78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保障视频信访系统线路畅通,来完成视频会议,视频接访等工作。

有效提高

有效提高

15

14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持视频信访系统线路畅通。

持续保持

持续保持

15

14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自治区及全市信访系统的运行速度满意度。

≥90%

90%

10

10

 

总分

100

97.46

 

4. 信访储备金及信访系统推广应用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2分。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4.3万元,完成预算的8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对各项解决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的审核把关来解决几件信访事项,及信访系统的推广应用经费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发现主要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暂无解决措施。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自评)表

2020年度)

填报单位(章):鄂尔多斯市信访局

联系人: 侯明                   

 

电话:15134883353

项目名称

信访储备金及信访系统推广应用经费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信访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信访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

5

4.3

10

86%

8.6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5

5

4.3

86%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对各项解决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的审核把关来解决几件信访事项,及信访系统的推广应用经费保障。

通过对各项解决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的审核把关来解决几件信访事项,及信访系统的推广应用经费保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解决信访事项

≥2件

2件

10

10

 

完成宣传信访系统次数。

≥2次

2次

10

10

 

 

质量指标

确保解决的信访事项签订息诉罢访完成率。

≥90%

905

10

10

 

时效指标

制定信访系统推广应用计划。

2021年1月至12月

2021年1月至12月

10

10

 

成本指标

做好信访系统推广应用经费保障。

≤2万元

1.7万

5

4.25

 

 

解决疑难复杂信访事项。

≤3万元

2.6万

5

4.33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彻底解决信访事项。

有效提高

有效提高

15

14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信访系统推广应用。

持续保持

持续保持

15

14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解决信访事项群众满意度。

≥80%

80%

10

10

 

总分

100

95.18

 

5. 驻京、驻呼及重点工作专项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8分。全年预算数为65万元,执行数为63.52万元,完成预算的97.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对保障驻京、驻呼工作人员日常经费保障,坚决不给首都和首府添乱,做好社会和谐稳定;完成全年各项大型会议及活动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经费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发现主要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暂无解决措施。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自评)表

2020年度)

填报单位(章):鄂尔多斯市信访局

联系人: 侯明                   

 

电话:15134883353

项目名称

驻京、驻呼及重点工作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信访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信访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5

65

63.52

10

97.80%

9.78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65

65

63.52

97.8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对保障驻京、驻呼工作人员日常经费保障,坚决不给首都和首府添乱,做好社会和谐稳定;完成全年各项大型会议及活动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经费保障。

通过对保障驻京、驻呼工作人员日常经费保障,坚决不给首都和首府添乱,做好社会和谐稳定;完成全年各项大型会议及活动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经费保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完成到非接待场所接劝返工作

≥6次

5次

10

8.3

 

顺利完成重点会议期间信访安保任务。

≥4次

4次

10

10

 

质量指标

重点会议期间信访安保完成率

≥95%

95%

5

5

 

 

非接待场所接劝返工作完成率。

≥95%

95%

5

5

 

时效指标

顺利保障北京、自治区信访维稳保障工作。

2020年1月至12月

2020年12月前

10

10

 

成本指标

重点活动期间经费保障

≤15万元

14万

5

4.7

 

 

保障驻京驻呼人员经费保障

≤50万元

49万

5

4.9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不断提升重点会议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有效开展。

有效提高

有效提高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确保驻京驻呼和谐稳定、完成重点会议期间维稳工作。

持续保持

持续保持

15

15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群众反映诉求满意度

≥80%

81%

10

10

 

总分

100

97.68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驻京、驻呼及重点工作专项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7.7分,绩效评价结果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78万元,比2019年减少-12.41万元,降低-17.90%。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原则,相关差旅费、办公费、公车运行费等所减少

本部门2020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6.78万元,比2019年减少-12.41万元,降低-17.90%。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原则,相关差旅费、办公费、公车运行费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减少137.20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137.2万元的支出为一次性建设的视频信访系统建设项目,2020年不在建设;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减少29.80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29.8万元为支付办公楼租赁费,2020年不在支付租赁费。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机要通信用车1辆,主要用于:日常领取机要文件、机关日常下乡调研服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部门(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要进一步解释说明,具体可参阅中央主管部门公开内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明明    联系电话:0477-8580863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xls
        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xls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信访局批复表.xls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信访局批复通知.doc
        收入决算批复表.xls
        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xls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xls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xls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xls
        支出决算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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