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信访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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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信访局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负责协调指导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各旗区、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信访工作。

(二)承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批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向各旗区、各部门、各单位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和信访责任制落实,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等建议。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四)负责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分析信访形势,总结经验做法,向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五)负责信访改革。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市信访部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培训工作。

(七)负责鄂尔多斯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八)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信息发布和对外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财务、资产管理、应急管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协调指导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和信访工作改革任务。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纪检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及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信访队伍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等。

(二)综合指导科

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指导意见。综合协调全局信访业务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信访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组织推进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制度建设、调查研究、经验推广等相关工作。

(三)督查科(法规科)

负责督促检查各旗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情况。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领导包案、三跨三分离等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协调指导和管理使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加强信访法治宣传,协调推进依法逐级走访、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律师参与信访等工作。承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相关法律诉讼事务。负责受理办理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

(四)办信科(人民建议征集科)

负责受理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来信、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信访热线等方式反映的信访事项。承办并督办上级信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转送、交办、批办的来信和网络信访事项。统计分析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处理、研究、报告公民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检查各旗区、各部门、各单位办信和网络信访工作。

(五)来访接待科

负责组织接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访工作,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承办领导同志批办、转办的来访事项。负责办理国家、自治区信访局和市委市政府转送、交办、督办的来访事项。统计分析到国家、自治区信访局和市本级走访以及相关上访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制定国家、自治区和市内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信访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驻京、驻呼信访工作。协调指导到北京、自治区非接待场所人员劝返工作。组织协调引导市党政办公区涉访人员到指定场所反映问题。负责规范市信访局来访接待场所秩序。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违法行为。指导检查各旗区、各部门、各单位来访接待工作。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度我单位收入总计631.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73.7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8.16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573.72万元,其他收入0.5万元。2018年预算收入总计702.86万元,支出总计631.88万元。本年收入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减少了70.98万元,原因是我局全体干部厉行节约及部分支出于2019年年初支出。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31.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73.7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8.16万元;支出总计631.8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6.3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总计减少86.66万元,下降12.10%;支出总计减少86.66万元,下降12.10%。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二是部分2018年支出于2019年年初支付。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73.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3.70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2万元,占0.0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8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4.49万元,占87.90%;项目支出71.05万元,占12.1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31.3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7.66万元;支出总计631.3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5.82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减少86.67万元,下降12.10%;支出减少86.67万元,下降12.10%。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二是部分2018年支出于2019年年初支付。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8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4.49万元,占87.90%;项目支出71.05万元,占12.1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4.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1.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减少35.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用经费123.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69.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大型活动较多,用于日常活动保障和办公用品消耗。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2.4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9万元,完成预算的90.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1.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预算的46.0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由于2018年大型活动较多,用于保障大会信访安保工作,故产生燃料费和其它公车运行维护费超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1.1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5万元,占89.80%;公务接待费支出1.15万元,占10.3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作因公出国(境)计划。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主要原因是没有作因公出国(境)计划。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作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0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日常燃料费、维修费、车辆配件购置费,车均运维费5.03万元,较上年增加0.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大型活动较多、车辆老化等原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15万元。比2017年增加1.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接待任务较多,2017年未产生接待费等原因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15万元,接待10批次,共接待89人次。主要用于一是接待自治区有关部门到我市调研;二是每季度召开全市信访工作调度会接待各旗区参会人员产生接待费。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原因我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34万元,比2017年增加69.22万元,增长127.90%。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大型活动较多,未配合做好活动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故产生较多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有部分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于2017年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0万元,比2017年增加10.14万元,增长189.10%,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办公设备老化、破旧不能使用,新购一批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未产生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未产生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机要通信用车2辆,主要用于:一是用于机关日常机要通信用车;二是用于驻呼信访工作组日常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0.00(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因没有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等重点项目,故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明明      联系电话:0477-8580863

 

 

 


        鄂尔多斯市信访局2018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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