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信访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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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市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承办中央、自治区、市批办的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结案等工作;负责指导市直各部门、人民团体及各旗区的信访工作。

    (二)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和市领导同志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给市委、市政府和市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接待来访。

    (三)负责对全市信访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 议。

    (四)负责协调、督导、办理市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并抓好落实;负责向旗区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负责协调、督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五)负责综合分析研究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

    (六)负责指导、维护、管理全市信访信息系统;负责信访热线电话、网上信访、市长信箱的受理、办理、答复等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市信访工作部门干部队伍建设,抓好信访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指导信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全市信访干部队伍的培训工作。

    (八)负责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地方和部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推动信访工作深入开展。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市信访局职责,市信访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2个二级事业单位,1个党支部,即办公室、接访科、督查科、办信科、群众工作科、驻京信访劝返中心、信访信息中心、机关党支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度我单位收入总计718.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2.1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6.37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691.67万元,其他收入0.5万元。2017年预算收入总计665.64万元,支出总计660.08万元。本年收入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减少了67.63万元,原因是我局全体干部厉行节约。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718.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692.1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6.37万元;支出总计718.54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8.46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1.11万元,增长7.70%;支出总计增加51.11万元,增长7.7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调整,并增加10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692.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1.67万元,占99.90%;;其他收入0.50万元,占0.10%。其他收入为返还党费。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66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1.14万元,占72.90%;项目支出178.94万元,占27.1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18.0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6.37万元;支出总计718.0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57.96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50.61万元,增长7.60%;支出增加50.61万元,增长7.6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调整,并增加10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6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1.14万元,占72.90%;项目支出178.94万元,占27.1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1.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7.0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90.4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5.12万元、津贴补贴94.58万元、奖金19.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6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6.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53万元,其中退休费2.58万元、抚恤金96.54万元、住房公积金37.42万元,较上年减少25.80万元主要原因是:全体干部厉行节约;公用经费54.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万元、印刷费1.06万元、邮电费0.03万元、差旅费4.96万元、工会经费2.49万元、福利费1.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5万元,较上年增加4.44万元,主要原因是:信访业务量增加。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0.90万元,支出决算为9.74万元,完成预算的89.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74万元,完成预算的98.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全体干部厉行节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9.7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4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74万元,用于车辆的维修、燃油加注、购买保险,车均运维费4.90万元,较上年减少9.5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12万元,比2016增加4.44万元,增长8.9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6万元,比2016增加5.36万元,增长(降低)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用品;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比2016年减少2.00,主要原因是:车辆改革。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尚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明明      联系电话:0477-8580863

第五部分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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