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信访局关于信访统计分析系统功能升级改造投标邀请的公告

来源: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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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政府集中采购有关政策要求2021年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经与市财政局对接同意,对信访统计分析系统功能升级改造项目自行组织招标采购。现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市信访局门户网站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具有相关资质要求的软件开发企业参与投标,采取综合评审、综合打分的办法确定供应商提供服务,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信访统计分析系统功能设计

(一)固定报表

固定报表包括信访总量统计表1,信访总量统计表2,四级信访内容分类统计表;根据提供表样进行调整开发设计。

(二)部门报表

部门报表包括专项走访统计表1,专项走访统计表2,专项网上投诉量统计1,专项网上投诉量统计2,专项来信量统计1,专项来信量统计2;根据提供表样调整进行开发设计。

(三)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报表包括各旗区“三率”统计表调整,各旗区所属乡镇(苏木)街道办事处“三率”统计表,旗直部门“三率”统计表。

(四)数据预警

固定报表统计分析预警,部门报表统计分析预警,绩效评价统计分析预警。

(五)部署实施

增加旗县区组织机构,用户,权限分配,数据核对测试,

数据统计验证等。

二、服务要求和标准

本需求为鄂尔多斯市信访局及下级信访局统计分析功能定制化开发需求,不应对其他单位造成影响,必须基于自治区信访统计分析平台进行个性化开发定制。

三、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作出投标响应,投标文件应包含单位基本信息、投标报价、资质证明材料、近工作业绩说明,并符合以下条件:

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从事软件开发许可;

四、其他事宜

1.投标供应商对前款资质要求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2.成交供应商自中标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完成全市信访统计分析系统功能升级改造工作。

3.供应商须知见附件。

   附件:

市信访局信访统计分析系统功能升级改造招标供应商须知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人

鄂尔多斯市信访局

联系人:郭鑫、侯明,联系电话:0477-8580863

地址:市联合接访中心223

2

采购代理机构

3

项目内容及要求

详见邀请投标公告

4

采购预算

 40万

5

分包情况

一整包

6

付款方式

国库集中支付

7

采购方式

自行组织采购

8

评标办法

综合评价

9

评审小组数量

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相关代表组成,成员人数3人。

10

成交供应商确定

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根据评分结果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1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邀请投标公告

12

投标有效期

开标之日起5日历天

13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1113014时00分--202112061700分 

14

开标时间

2021120815时00分整

15

开标地点(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鄂尔多斯市联合接访中心1楼会议室

16

响应文件数量

正本1份、副本 2份,电子光盘1份(光盘上标明供应商名称)

17

投标现场演示

18

现场踏勘

19

备选方案

不允许

20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21

履约保证金

22

采购机构代理费用

不收取

23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24

废标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4)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公告文件作

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

5)法律、法规以及市财政、采管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其他情形。

25

 督

全程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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